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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公安查处11起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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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5 09:5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 广东惠州
近日,按照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部署,陆河公安深入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和涉娱乐场所及出租屋违法犯罪专项打击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出租屋房屋管理清查工作,查处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案件11起,行政处罚11人。7月21日至23日,各派出所根据行动部署要求,在辖区内开展出租屋、旅馆业集中清查整治,强化对重点行业场所的治安管理,全面排查消除治安隐患,现场发现查处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出租屋11间,并将廖某同等11名有关责任人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询问,11名出租屋责任人廖某同、何某强、郑某边、朱某香、谢某美、朱某志、邓某坤、朱某章、朱某莲、罗某雄、彭某新均如实交代了其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违法行为。目前,11名违法行为人已被我局依法行政处罚。
各位房东注意了请一定要按照规定
对承租人的信息进行实名登记!
除了常规的登记备案外,还有其他途径吗?“粤居码”一码办理居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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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扫描下方葵花码实名认证生成“粤居码”

如何登记、申报租赁人信息呢?扫描居住地址的房屋二维码,屋主或代理人确认(如果本人是屋主的,在登记房屋后自动确认通过),系统推送申报结果。经过确认通过后,将视为居住人已向公安机关申报了居住登记。
请各位出租人和承租人积极配合申报和使用“粤居码”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让我们共同维护辖区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普法小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下来,公安机关将依法加强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严厉打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未履行治安责任或发现违法行为的,将严格依法处以责令停业整顿、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人等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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