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nevermore 于 2016-7-26 19:23 编辑
据《长江日报》报道,近日武汉育才第二寄宿小学设立了一项新制度,六年来综合表现优异的毕业生可获得该校奖学金。该校首次向优秀毕业生发放奖学金1.8万元,并由老师们以家访的形式送到了学生家里。
不知道这所小学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和考虑来给优秀毕业生重金鼓励,但在笔者看来,这样的奖励形式和奖励标准都有所不妥。
首先,该校的奖学金评定标准有待商榷。
据校方称,该校的奖学金的评定除了要参考学生在校时的成绩,更重要的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核,例如学习习惯、生活习惯、课余兴趣、道德品质等。但可以明显地看到,除了学习成绩可以具体量化之外,其余的评价均以主观为主,另外,学校在学生毕业前也没有对考核进行公正、公开。试问这样的评定体系如何让人信服,教育部门又如何对学校的资金进行监管?
其次,重金奖励小学生恐功利主义滋生。
该学校对优秀的小学毕业生给予1.8万元的重金奖励,表面看来是一个好事,对学生有很强的激励作用。但深思,我们会发现有很强激励作用的并不是学生,而是学生的家长。因为即使是六年级的学生他们在金钱方面也没有很清晰的概念,如果这一奖励成为家长牟利的工具,就必然对孩子严加管教,甚至给孩子说如果得了奖学金,就给予多少的金钱或者物质奖励,这很可能在孩子小的时候就树立了错误的金钱观,滋生功利主义。
最后,素质教育的改革不是盲目的创新。
近年来,各地都在探索如何对素质教育进行创新,提高学生除成绩外的其他素质,但是在创新时如果考虑不周,很可能造成严重的影响。比如该文中的武汉育才第二寄宿小学,他们出发点有好的方面,可以提高学生和家长的积极性,但如果引导不当,反而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变得扭曲。因此,希望教育部门和各地的学校能够在创新时更加注重孩子的心理健康的素质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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