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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公安破获一宗宝石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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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2 12: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 广东
 近日,海丰县公安局新园派出所与县局刑侦大队协同作战,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宗宝石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煜等3人,现场缴获部分赃物宝石,经海丰县价格认证中心估价,赃物总值573280元。
  3月27日晚,新园派出所接海城某货运公司报案:某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交付由其托运的一批宝石成品总价值2264000元,于26日运抵目的地广州市后,于当天下午2时许,在荔湾广场附近被人冒名提走。公安部门分析后,初步认定内外勾结共同作案的可能性较大,遂调取接货当晚的现场录像进行甄别、研判,发现其中一名叫“黎某聪”的员工形迹十分可疑,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此人所用之名系化名。随着案情不断深入,一名叫“范某聪”(男,22岁,海城镇双桂山人)的嫌疑人进入办案民警的视线。经相片辨认,证实此人就是化名为梨某聪的某货运公司员工,为此以黎某聪为突破口,初步锁定了三位犯罪嫌疑人。
  3月28日傍晚5时许,办案民警获悉犯罪嫌疑人范某聪及另外一案犯正在家中,当即前往双桂山抓捕,恰逢范某聪早一步驾摩托车外出,侥幸逃脱。但成功将藏匿在双桂山家中的同案犯黄某煜(男,19岁,海城镇双桂山人)抓获。经审查,黄某煜供认:26日上午,犯罪嫌疑人范某聪与廖某城(男,29岁,海丰县公平镇人,现住海城镇三中右侧)前往广州作案,得手后于当晚回到海丰,由其开摩托车帮助他们转移部分赃物。后从廖某城家缴回部分赃物宝石,总值573280元。
  4月21日,在惠州铁路公安处的配合下,犯罪嫌疑人廖某城被抓获归案。经审查,廖某城供认:3月25日上午9时许,犯罪嫌疑人范某聪邀约廖某城往广州共同作案。当天下午2时许,两人到达广州市荔湾广场附近,由廖某城假冒某珠宝首饰有限公司货主到某货运公司提货点,将三箱从海丰托运往广州的宝石提走,随后到广州一宾馆开房,拆开货物铁皮箱,取出部分宝石拿到租住于广州荔湾区济公巷的刘某其(女,43岁,海丰县城东镇人,在广州荔湾做宝石生意)家销赃给对方,得赃款8.9万元,余下赃物带回海丰,通过黄某煜运载到海银路新兴街一出租屋内存放,后因怕放于出租屋不安全,遂由黄某煜运载到廖某城家进行藏匿。
  4月24日,办案民警前往广州市,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其抓获,并追缴部分赃物。
  目前,对范某聪的追捕工作正抓紧进行中。(记者 刘佳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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