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增强消防部队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结合陆河消防工作实际情况,陆河县公安消防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从事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工作岗位,履行现役消防部队士兵职责,执勤期间实行24小时军事化管理。 二、资格条件 1、18至25周岁的未婚男性公民; 2、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 3、身高比例匀称(身高170cm以上,包含170cm),体形端正,无残疾,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 4、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学历; 5、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福利待遇 1、试用期工资2440元,试用期2个月,正式聘用工资4000元(包含社保),参加比武竞赛获得名次可按照规定获得奖金,另设绩效奖金按照工作表现发放; 2、正式聘用后每周享受2天假期,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有10天带薪年假; 3、享受消防部队现役士兵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四、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即日起—2018年6月30日 报名地点:陆河县公安消防大队 五、报名要求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驾驶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退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 六、招聘流程: 时间:报名后各项考试时间以消防大队通知为准
七、注意事项 1、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依次按照体能、笔试、面试的顺序考试,缺考视为弃权,不列入招聘范围; 3、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陆河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联系电话:15976751987、0660-5511119。
特此公告。 陆河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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