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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河田镇设置活禽经营限制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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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2 16: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 广东惠州
陆河府通字〔2015〕12号
  为加强家禽经营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省府令〔2014〕206号)的规定,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经陆河县人民政府第七届三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陆河县家禽工作方案,并经市政府同意在河田镇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结合本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河田镇实行试推行活禽经营限制区制度,限制区内不得进行活禽经营活动,推行活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活禽经营限制区范围为 :  1.在县城约6平方公里范围规划设置为活禽经营限制区,即以河田镇河南社区、新城社区、河田社区、城南社区、城北社区等五个社区为主。东至:自来水厂、营盘村、河东桥、高砂河、陆河大道延伸段、河东小学;西至:螺河东堤;南至:人民南路大圆盘、河中路;北至:富前路、陆兴家俬厂、宝山希望小学前24米路、老河东供销社、河东村委、交通局、营盘村。  2.活禽经营限制区内含四个农贸市场:吉安农贸市场、朝阳农贸市场、新城农贸市场、新圩农贸市场。  二、活禽经营限制区内实施家禽生鲜“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于2015年11月1日起实行至2017年11月1日,有效期2年,同时,视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情况调整限制区范围。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三、实施家禽集中屠宰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有效措施和手段。请广大群众积极支持、热情参与,自觉抵制非法活禽交易,发现有违反规定非法经营、屠宰活禽和销售不合格家禽产品等行为,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1.县畜牧兽医局(活禽集中屠宰环节)举报电话:0660-5528496;  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家禽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举报电话:12331;  3.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家禽经营主体的登记管理)举报电话:12315;  4.县公用事业局(依法查处占用道路、桥梁等公共场所饲养、经营家禽的行为)举报电话:0660-5526942。  特此通告。
  陆河县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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